江苏省2023年中职职教高考继续升学渠道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10 浏览量:次
江苏省2023年中职职教高考继续升学渠道
转段升学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的通知》(苏教职〔2020〕3号)精神,我省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转段升学工作(以下简称转段升学)管理办法如下。
1.转段升学对象和计划
转段升学对象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20年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中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和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中职校应届毕业生。
转段升学计划纳入省教育厅下达的高校招生年度总计划,不占用对外公布的中职职教高考招生计划。
2.资格审查、报名和体检
(1)报名参加转段升学的考生必须是转段升学项目的学生,否则不予报考。
(2)转段考生的报名时间、方式与中职职教高考考生相同,并参照中职职教高考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费及相关费用。
(3)转段考生所学中职专业应与中职职教高考科目组(见附件1)相符。符合中职职教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兼报相应科目组的中职职教高考。
(4)转段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与中职职教高考体检工作同时进行。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转段录取。其中,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查。
3.考核
(1)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3+4”分段培养考生须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并达到转段院校的要求,否则不能参加转段录取。
(2)转段升学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牵头高校和中职校负责具体实施。转段考生均须参加牵头高校和中职校按已公布的转段升学方案组织的转段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否则不能参加转段录取。
(3)牵头高校和中职校要成立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负责转段考核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需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
(4)牵头高校和中职校须按省教育厅要求制定转段考核方案,严格考核程序,严密组织考核各环节工作,及时公示考核结果。每个阶段的过程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应及时报后段培养学校备案;综合评价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考核工作应在4月30日前完成。
4.志愿填报
仅申请转段升学的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兼报中职职教高考的转段考生如符合中职职教高考志愿填报条件,可填报中职职教高考志愿。若考生放弃转段录取,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中职职教高考录取。
5.奖励政策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考生,如符合中职职教高考直接录取本科奖励政策,且德育成绩合格,参加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牵头院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如符合中职职教高考直接录取专科奖励政策,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专科牵头院校。
兼报中职职教高考的转段考生,如未被转段录取,符合中职职教高考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可在中职职教高考录取时享受相应奖励与照顾政策。
6.录取
(1)录取办法
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并考核合格的转段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牵头院校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合格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名单数据格式见附件2)。
(2)录取批次
转段录取与中职职教高考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中职职教高考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中职职教高考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前进行。
(3)录取要求
转段考生只能享受一次录取机会。转段录取前凡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不再参加转段录取。凡被转段录取的,不再参加中职职教高考等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兼报中职职教高考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如考生成绩达到中职职教高考本科批次录取要求,可参加本科批次录取。被中职职教高考本科院校录取后,不再参加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录取。
7.为规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转段录取工作,全省三年制普通高职院校(不含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五年制学生,在进入第四学年时必须办理中职至高职转段的招生录取手续,由相关高职院校将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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