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提前招生录取规则要求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26 浏览量:次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提前招生录取规则要求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录取。
1.考生成绩
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情况折算成具体分数,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合格成绩为100分,不合格为50分,历史、物理合格成绩为80分,不合格成绩为40分,其余科目合格成绩为50分,不合格为25分。我校不组织校测(末位同分段除外),根据合格性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规则
对报考考生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录取,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专业志愿顺序调剂至后续报考专业,以此类推。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加分后的成绩按正常录取程序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
如报考某一专业的考生人数多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并且存在同分投档成绩情况,按以下规则顺序辅助排序:
1.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折算总分辅助排序;
2.报考文科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语文成绩排序,报考工科类专业的考生按照数学成绩排序;
3.报考文科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历史成绩排序,报考工科类专业的考生按照物理成绩排序;
4.依次按照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化学、生物、地理成绩排序。
按上述规则仍然存在同分情况,则将未录满专业的招生计划调整到该专业,用于录取同分段考生,如果无空余计划,则针对同分考生组织面试,通过面试成绩高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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