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
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省司法厅主管的政法类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实行警务化管理。学院共有南京桥林、镇江桃花坞、宝华三个校区,占地537.19亩,校舍建筑面积14.88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2万册。学院担负为全省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及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领域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培训司法行政事业从业人员的重要使命,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培养的主阵地。
一、学院概况
- 办学层次:政法类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
- 主管部门:江苏省司法厅
- 校区分布:南京桥林、镇江桃花坞、宝华
- 占地面积:537.19亩
- 校舍面积:14.88万平方米
- 馆藏图书:22万册
二、师资力量
- 学院拥有一支教育理念新、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 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0人,硕士以上研究生93人,双师素质教师83人。
三、教学设施
- 学院注重实践性教学,建有监狱管理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心理治疗实训室、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实训室、文字速录室、模拟法庭、格斗搏击训练馆等33个实训场(室)。
- 在全省监狱、司法局(所)、看守所和法律服务机构挂牌建立22个实习教研基地。
四、招生计划
-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招生对象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普通高级中学毕业,未婚,年龄为16周岁以上(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22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2025年在江苏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户籍所在地为江苏。
六、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
-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司法行政工作要求,必须通过政治考察。
- 考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热爱司法行政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安宁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 具体政治考察不合格情形详见招生简章原文。
(二)身体条件
- 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 具体身体条件详见招生简章原文,包括但不限于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要求。
七、其他
- 学院在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和政治考察复审。
- 详细招生信息请参见学院官网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
请注意,以上信息为简要概述,具体招生政策、条件及要求请以学院官网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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