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21年高中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和政策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5-20 浏览量:次
苏小试最关心的
高中段招生工作日程
就在其中!
6月1日-4日
考生填报志愿
6月17日-19日
苏州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
6月21日、24日
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按序面试
6月29日
公布中考成绩
7月1日下午5:00前
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完成
7月2日-3日
提前批次录取
7月4日-5日
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项目录取
7月7日-11日
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项目、技师学院七年制技师班、五年制高级技工班录取
7月12日-15日
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
只看招生日程怎么够!
具体的政策解答,
苏小试也给家长们安排上了!
01、2021年苏州市区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政策是否继续执行?如何操作?
今年继续稳步实施指标生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的规定,促进初中校均衡发展。苏州中学指标生比例为招生计划(不含园区校区)的70%,其中50%进行基础性指标分配,投放到市区所有初中学校;其余20%实施奖励性指标分配,投放到市区综合办学水平比较高的初中校,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的原则组织实施。录取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苏州中学招生分数线以下20分内。
市区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比例为招生计划(不含自主招生计划)的70%,投放到市区所有初中学校。今年继续试行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招生计划的35%作为指标生,投放到市区所有初中学校。按照不大于四星级普通高中和星海实验中学指标生计划总数(不包含苏州中学的指标生计划数)1:1.5的比例来划定市区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的原则组织录取。
各学校录取的指标生必须是2020年9月15日初三年级在籍在读生,且在其毕业的初中校连续读满三年。
02、高中段实施自主招生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为推动考试评价改革,防止出现“分分计较、以分取人”的消极影响,促进学生个性化全面发展,我市立足于实际情况,推行高中段自主招生考试,其积极意义在于:
一是全面育人的导向。自主招生建立了全口径人才培养的立交桥,促进学生多元发展,人人成才,具有全面育人的导向意义。以职业教育来讲,近年来苏州市推行自主招生,获得省里的大力支持,改变了职业教育总是低人一等的现状,学校发展学生的职业兴趣、职业认知、职业素养,完全可以让学生人人成才。
二是评价方式的创新。自主招生评价手段的多样,带来了评价方式上质的飞跃。但每一种评价方式最终都指向学生,都会对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产生积极影响。
对学生而言,自主招生多了一次机会,改变了“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有利于减轻学生的精神焦虑和心理负担。自主招生更有利于学生潜能和特长发挥,促使学生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自主招生还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凡符合高中段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中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自主选择自主招生录取或按志愿录取。增加学生选择权,赋予了学生选择人生的权力,有利于学生更好地发现自我,规划人生,独立给自己的生命赋予意义。
对初中学校而言,通过对自主招生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加大对初中办学质量的全面衡量和评价,促使初中学校加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和谐发展。
对高中学校来说,加大招生自主权,更有利于高中办学特色的彰显,学生是否报考某学校,学生在自主招生学校或志愿填报学校之间进行再次选择,也是学生对高中学校办学实力的综合考虑,这对高中学校办学导向将产生重大影响。
通过高中段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不仅促进高中段学校的优质特色发展,更满足了学生多次选择和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03、2021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的自主招生是如何实施的?
继续执行四星级普通高中校、五年制高职校的“自主招生、多次考试、自主选择、多元录取”改革;实行自主招生的学校要综合考虑在基础科学、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学生,遵照“突出特长、兼顾文化、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直属、工业园区、高新区四星级普通高中校以招生计划的5%,分别面向所在区域进行自主招生,满足学生自主选择和多元化需求;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技师学院、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五所学校安排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招生计划的15%,面向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进行自主招生,满足学生对优质职业教育的个性化需求。
今年经过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学校的自主招生分学生报名、材料审核、面试评价、审核录取四个阶段。做到方案公开、程序规范、综合评价、择优选择。报名时间与学生中招志愿填报一致,每位学生限报一所,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可兼报,面试评价在中考结束后和在中考分数公布之前的时间段统一进行,具体办法见《关于做好2021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是在志愿录取批次之前。高中段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排名,按学校自主招生计划1至1.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合格名单。中考成绩公布后,分别设定并公布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自主招生的学校按公示名单先后顺序,采用综合排名优先、考生自主选择、按照计划录取的录取模式。
按综合评价排名顺序,自主招生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可以选择自主招生录取或按志愿录取。如果选择自主招生录取,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选择一经确定,不能更改,不再进入志愿录取流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将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综合评价排名较后而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04、如何规范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程序和要求,确保自主招生的公平、公开、公正?
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程序和要求,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所谓机会公平,就是把选择学校的主动权交给每一个学生,每个应届初中毕业生均享有自主招生的报名机会。
所谓程序公开,就是通过多样检测,确保程序规范,自主招生分“学生报名、材料审核、面试评价、审核录取”四个阶段,特别是审核录取中的“综合评价、择优选择”必须向社会公开,阳光操作。
为了确保结果公正,要求高中段学校对申请、考核、录取、公示、监督等具体环节进行科学设计和完善,特别加大监督力量;并分别设定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强调必要的共同基础。另外,把自主招生统一检测时间放在中考后和中考分数出来之前的时间段内进行,可以不打乱中考前初中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学生中考后参加自主招生测试能够轻装上阵,发挥出真实水平,客观上保证了结果公正。
05、2021年公办高中国际课程项目有什么变化吗?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国际班,要报市教育局登记。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招生行为,纳入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苏州市区公办高中目前开设国际课程项目的有苏州中学国际书院课程项目、苏州中学园区校西马国际课程项目、苏州十中创新课程项目、苏州一中圣陶国际课程项目、苏州三中中美、中日融合课程实验项目、苏州实验中学苏实国际创新课程项目、新区一中新枫国际课程项目、南航苏州附中中纽国际融合课程项目。各项目实行单独报名,在提前批次填报相应志愿、且外语加试合格的考生中,以学校为单位、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总分不低于市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内)。
06、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自主招生、指标生、课程实验类项目如果计划数没有招满,如何处理?
根据《2021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自主招生、指标生、课程实验类项目等未招满的计划数均转入该校统招计划数。
07、2021年苏州市区高中段招生批次是如何安排的?
一、高中段自主招生录取
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志愿录取批次之前。高中段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排名,按学校自主招生计划1至1.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合格名单。中考成绩公布后,分别设定并公布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
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自动放弃录取的考生、自主招生未录取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如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该校的统招录取计划。
二、志愿录取批次
提前录取——师范教育类、普通高中艺术类(专业特长)、课程实验类(以上三类限报一类),江苏省苏州中学。
师范类为师范教育、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实行统一提前录取。
普通高中艺术类、空乘计划录取,在艺术(专业特长)成绩合格且填报相应志愿的考生中,苏州六中艺术类采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与中考成绩的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苏州四中空乘类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
课程实验类的苏州中学国际书院课程项目、苏州中学园区校西马国际课程项目、苏州十中创新课程项目、苏州一中圣陶国际课程项目、苏州三中中美、中日融合课程实验项目、苏州实验中学苏实国际创新课程项目、新区一中新枫国际课程项目、南航苏州附中中纽国际融合课程项目,实行单独报名。在填报相应志愿、且外语加试合格的考生中,以学校为单位、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总分不低于市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内)。
苏州中学采用依据计划、填报志愿、按分录取的方式进行。
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项目。一阶段为四星级普通高中和星海实验中学指标生录取,二阶段为其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代职教“3+4”项目。每个阶段均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录取——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项目,技师学院七年制技师班、五年制高级技工班。该批次设置1个艺术类、司法类学校招生志愿和3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下面设置5个专业和专业服从,再设置一个其他院校志愿服从。
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先划定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四星级普通高中、其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3+3”项目、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七年制技师班、五年制高级技工班均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上述学校录取过程中如有同分,则在同分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三科成绩之和仍同分的考生,一并录取。
第三批录取——中等职业类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通过统一注册平台,根据院校提出的报考条件和要求,结合自身情况,直接注册,由学校择优录取。采用学校全权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
08、2021年苏州市区高中段招生是否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2021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继续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考生自愿不填报某一批(某一个)志愿,不影响下一批(下一个)志愿的正常录取。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
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时按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总数(不包含苏州中学的指标生计划)不大于1:1.5的比例,划定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然后将进入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从最高分开始,逐分逐个检索每一个考生所填的各平行志愿学校能否被录取。
四星级普通高中、其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项目、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项目、技师学院七年制技师班、五年制高级技工班均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上述学校录取过程中如有同分,则在同分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三科成绩之和仍同分的考生,一并录取。
09、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有什么优势?
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队,排在队伍前面的考生,优先投档。考生所填报的几个志愿,排列在前面的志愿优先检索、优先投档。也就是说,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中,考生与考生之间,分数在前的考生先检索先投档,分数在后的考生后后检索后投档。相对于考生本人的志愿来说,排在前面顺序的志愿先检索先投档。这种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是先看成绩后看志愿,相对于传统志愿的“志愿优先,依照分数”投档录取模式降低了填报志愿的风险和难度,提高考生志愿的满意度。目前江苏省高考和省内绝大部分城市中招工作均采用了平行志愿模式。
10、考生如何填报平行志愿?
(1)考生和家长应了解各批次有哪些学校,各批次录取的顺序、时间、计划、录取的基本原则与方法。以第一批为例,该批次分两个阶段,高中指标生计划应填在第一阶段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填在第二阶段中。
(2)建议考生和家长要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情况、交通住宿等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填报志愿,填报适合的学校,填报自己理想的学校,定位准确。每批次志愿中均设置了一定数量的志愿或专业供考生填报,如果考生填报的几所学校志愿定位不准(或填报志愿、专业较少),该生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该批次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该批次投档,只能按考生填报的下一批次志愿进行投档。
11、高中段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是否肯定能被自主招生录取?
不一定。一是自主招生对中考成绩有一定的要求,有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中考成绩公布后,分别设定并公布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二是高中段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排名,按学校自主招生计划1至1.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合格名单,按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录取,按计划录满为止。
自主招生的学校按公示名单先后顺序,采用综合排名优先、考生自主选择、按照计划录取的录取模式。
按综合评价排名顺序,自主招生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选择自主招生录取或按志愿录取。
如果选择自主招生录取,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选择一经确定,不能更改,不再进入志愿录取流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将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综合评价排名较后而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12、今年中招加分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两年内调整至与江苏新高考加分政策一致。
(2)受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获国家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5分投档;获省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0分投档;获市政府表彰的,录取时加5分投档。
(3)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
(4)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联〔2012〕9号)和《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98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执行。集体转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继续按转隶前政策执行。
(5)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13、苏州市区民办高中如何录取?
民办高中继续在市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招生。民办高中在市区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与公办高中同时公布。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集中录取。第一次调档时间在提前录取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二次调档时间在普通高中与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4”项目录取结束后;第三次调档时间在五年制高职、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3”项目、技师学院七年制技师班、五年制高级技工班录取结束后。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规范招生,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考生录取手续,不得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每批录取结束时向社会公布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民办高中在苏州市区以外招生,必须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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