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2025年盐城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南
致初三学生及家长: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综合素质评价已成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2025年盐城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情况,特此整理以下指南,供初三学生及家长参考。
一、评价内容
盐城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包括社会活动与公益活动参与情况。
- 交流与合作能力:考察学生在团队合作和人际交往中的表现。
- 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方法及成效。
- 运动与健康:关注学生的体育锻炼习惯和身体健康状况。
- 审美与表现:评估学生在艺术、文化等方面的欣赏和表现能力。
- 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考查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评价方式及结果呈现
-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评定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 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评定结果以A、B、C、D等级呈现。
- 初一、初二、初三各科学期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三、评价组织机构
- 市级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成立初中毕业生成长记录认定领导小组。
-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校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由各班班主任负责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小组。
- 校级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长、中层干部、教师、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
- 班级小组由班主任和教师代表(3人以上,授课时间不少于1学年)组成。
四、评价方法与过程
-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学生自评和互评、班主任评价与任课教师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 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力求客观公正。
五、评价结果及应用
-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项目评定等级”及必要的“过程记录”。
- 各学校必须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全面客观地记录学生初中三年的成长过程。
- 评价内容、方法、程序需向学生和家长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 重要提示: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六个方面中,若有一方面被认定为不合格或D等,则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若有两方面被认定为不合格或D等,则不得报考三星级普通高中。
结语: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衡量学生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希望初三的学生和家长们能够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请随时与学校或教育局联系。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孩子们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江苏中考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江苏中考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