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
8月1日至9月30日(星期六、星期日照常办理),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受理地点:
1.赣榆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大厅(青口镇黄海东路307号,新城区教育局东附楼一楼)联系电话:0518-86682681
2.厉庄高中办理点(厉庄高级中学院内) 联系电话:0158-86711020
二、相关材料准备
1.首次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
说明:首贷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备齐所需材料,同时到区学生资助中心(或厉庄高中办理点),借款合同需经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签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合同是一年一签。
(二)续贷(可选择现场续签合同或远程续签合同)
1. 现场续贷流程
说明: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区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2. 远程续贷流程(无需现场签订合同)
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学生可以选择“网上签订合同”,网签合同待区中心远程审查后,学生登陆“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或打印受理证明,交高校录入回执,完成续贷流程。
三、办理贷款延期
办理过助学贷款的学生如“专升本”和“本升研”,需借款学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延期,即对“以前年度签订的贷款合同”做“就学信息变更”,由区资助中心打印《就学信息变更单》和《还款计划变更》,学生签字确认。
四、相关政策说明
1.贷款金额:本专科生为1000-8000元,研究生为1000-12000元。
2.签订合同后,借款人要妥善保管《借款合同》及《受理证明》下方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名及初始密码。
3.借款人《借款合同》经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审批后生效。一经审批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
4.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要诚实守信,所提供的《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上的信息要全面真实有效;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并按合同规定及时还本付息,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如因遗忘或恶意欠款造成贷款逾期和违约,国家开发银行除130%的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外,其违约信息将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会严重影响本人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不良信用的污点会伴随终生。
5.助学贷款还款
线上还款:(1)支付宝自动扣款。将还款资金存在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还款账户“余额”中,支付宝在扣款日自动扣款。(2)支付宝主动还款。通过支付宝官网或APP—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还款”,即时划扣还款资金。(3)云闪付主动还款。通过云闪付APP—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还款”,即时划扣还款资金。
线下还款:POS机刷卡还款。到赣榆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大厅,现场通过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卡还款。
6.助学贷款还款重要时间点
(1)毕业当年9月1日起,学生自己负担利息。
(2)提前还款申请需要在8月15日前提交,否则产生自付利息。
(3)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
(4)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为正常还款日。
7.受疫情影响,续贷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理模式,续贷线上办理工作咨询电话:95593。来资助中心办理点现场办理业务请自觉遵守防疫流程管理(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
连云港市赣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文章来源于:江苏省赣榆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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