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规则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10-20 浏览量:次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们应当永远记住这个真理。那么,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规则有哪些呢?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概况
2007年3月,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扬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扬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和扬州纺织职业技术学校合并筹建,2008年2月,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正式成立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同时成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分院。
学校坐落于风光秀丽的古运河畔,占地面积16.2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6.04万平方米,设有电子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与环境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贸旅游系、基础教育部和继续教育部七个系部。现有专任教师近30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近50%,副高及以上职称者约占25%。充分发挥3个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和2个市级名师工作室的示范辐射作用,培养了大批优秀骨干教师。
情况是在不断的变化,要使自己的思想适应新的情况,就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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