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常州市职业院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5-07 浏览量:次
2023年常州市职业院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相关政策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常州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尊重考生专业志趣和意愿选择,规范实施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为学生提供平等升学、人生出彩的机会,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常有优学”民生名片。
二、主要内容
01
确定招生录取原则
按照“平行志愿+辅助分排序”的原则进行录取。
1.平行志愿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等志愿,被检索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则不能投档。
2.录取过程中如有同分,则按辅助分排序录取。辅助分排序是指在同分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三科成绩之和仍同分,则在三科成绩之和同分考生中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两科成绩之和仍同分,则在两科成绩之和同分考生中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语文成绩仍同分,则一并录取。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次进行录取。
02
明确招生录取时序
1.志愿填报时间。提前批次和综合高中在中考前填报志愿,其他职业院校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
2.录取时间。按照批次设置的顺序进行录取。
03
合理设置志愿批次
我市职业院校招生共设置三个批次。
1
提前批次
第1小批:“3+4”、“5+2”: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第2小批: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培生,分区域进行招生。职业院校提前批次的学校和项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550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组织征求平行志愿录取。
2
第一批次
常州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综合高中,面向常武地区招生。在常州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未完成计划不再安排补录。
3
第二批次
第1小批:5年制高职、“3+3”(“4+2”)、对口单招和技师、高级技工,考生可填报12个平行志愿。第2小批:中专、中级技工,考生可填报8个平行志愿。
根据省教育厅对于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招生录取有关要求,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在招生平台上公布,考生可填报6个志愿进行征求平行志愿录取。
对于调回本市的职业院校未完成的外市计划,将在8月底再次进行征求平行志愿录取。
04
规范招生录取行为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根据管理权限,分别对相关职业院校招生简章规范性进行备案审核。职业院校省内跨市招生,须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列入生源所在地《中考招生指南》方可招生,相关学生信息材料上传至招生平台审核。除列入国家东西部协作招生计划以外,职业院校未经国家和省相关部门批准,禁止跨省招收学生。职业院校新生学籍注册,由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出具三联单证明后,按照各自所属行政部门要求进行办理。除有政策规定外,职业院校一律不得以面试等任何形式开展提前选拔。
05
统一招生录取组织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有关职业院校招生录取规定。职业院校招生工作,由常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编制《2023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实行网上招生录取。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江苏省农业、体育、艺术学校招生办法》(苏招委〔2005〕8号)实施,未在省内完成的五年制高职计划纳入招生平台。
三、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做好职业院校招生录取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组织校长、教师学习培训,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发挥新闻媒体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共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对招生学校基本情况、办学特色、师资力量、办学绩效等方面的宣传,帮助学生和家长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招生学校。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江苏中考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江苏中考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