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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1年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6-22 浏览量:
江苏2021年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志 愿 设 置
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 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应志愿。
1.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 2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 专科批次分别设置 4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 志愿。高校专项、综合评价(B 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 志愿方式。设置 1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 2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 4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具体为:(1)本科提前批次第 1 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 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第 2 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第 3 小批:除第 1 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2)专科批次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填报专科批次志愿时,考生只能在平行志愿或传统(顺序)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平行志愿设置 2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 4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 志愿;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1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 4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4.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5.本科提前批次的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等九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填报本科提前批次的征求志愿也必须符合本要求(即九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计划。例:平行志愿填报军事类志愿,征求志愿可以改报航海类志愿。
6.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除定向培养士官外)志愿。专科批次的体育类、艺术类以及普通类的定向培养士官志愿不得兼报。
7.使用省统考成绩(美术、声乐、器乐、编导)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时,每批次只能在美术、声乐、器乐、编导中选择一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征求志愿、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平行志愿或传统(顺序)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8.已被保送或已被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等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网上志愿填报。
填 报 安 排
1.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逐分段考生人数后,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或专设网站(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进行网上志愿填报。第一阶段: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中,6 月 27 日至 28 日预填报,6 月 29 日至 7 月 2 日正式填报(截止时间为 7 月 2 日 17:00)。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此外,我省还专门设立了高校专项、综合评价(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栏,供获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志愿。第二阶段: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中,7 月 25 日至 26 日预填报,7 月 27 日至 28 日正式填报(截止时间为 7 月 28 日 17:00)。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2.各批次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填 报 流 程
1.填报前的准备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查阅我省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计划专刊相关内容等,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志愿投档说明》等重要材料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观看高考志愿填报指导片,根据报考科类、院校专业组及 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高考成绩、体检结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 报,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型分“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大类,其中部分校考专业还要求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简称“双合格”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仔细阅读有关重要提示。
2.模拟填报。考生凭本人的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于 6 月 15 日至 19 日登录志愿填报服务系统,进行志愿的模拟填报,熟悉、了解志愿填报系统。模拟填报志愿使用的招生计划并非最终向社会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仅供模拟填报志愿使用,实际招生计划以我省 2021 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内容和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根据省公安厅和招生院校要求,凡有意向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在 6 月 15 日至 19 日模拟填报志愿期间,登录江苏省2021 年报考公安专业考生信息采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投档录取以考生正式填报的志愿为准。
3.填写志愿草表。考生可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及网上模拟填报的基础上,结合本人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草表》。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下载该表。考生须认真校核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相关要求,并确认无误。
4.志愿预填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志愿填报服务系统,将志愿草表上的内容依次填录到相应志愿栏内,并进行网上提交。
5.志愿正式填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志愿填报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并进行网上提交。已完成预填报志愿的考生,可将预填报的志愿直接导入正式填报系统。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预填报的志愿不作为投档的依据,只有正式填报的志愿才是投档的依据。考生网上提交志愿信息时,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系统出现弹框或红色字体等提示,考生必须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6.志愿修改。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服务系统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志愿信息。
7.志愿打印。7 月 3 日至 4 日,考生可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服务系统打印所填志愿信息。
8.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考生在查询成绩、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时,均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考生忘记密码,可在志愿填报服务系统登录界面进行密码重置,也可到县(市、区)招办或报名点申请密码重置。如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书面申请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申请补发动态口令卡。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部分项目填报说明
(一)关于高考加分适用范围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具有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查阅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简章)、有关公告、网站招生说明等或咨询招生高校, 充分了解有关报考要求。
(二)关于部分特殊类型志愿填报
强基计划、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按教育部、我省及招生高校的规定执行。其中,高校专项、综合评价(B 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4 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三)关于部分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
1.地方专项计划。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 2021 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8 号)精神,2021 年我省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符合相关 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2.乡村教师计划。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1〕3 号)精神,2021 年,我省在本科提前批次设置“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对于户籍在有乡村教师计划的县(市、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计划志愿。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根据《关于做好 2021 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5 号)精神,2021 年,我省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招生。对于户籍在有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的县(市、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相应批次填报本县(市、区)对应的定向培养院校的相应志愿。
(四)关于定向培养士官志愿填报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21 年我省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部分外省院校在我省招收定向培养士官, 学制 3 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 2.5 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 0.5 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经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定向培养士官志愿填报安排在 7 月 25 日至 26 日预填报,7 月 27 日至 28 日(截止时间为 7 月 28 日 17:00)正式填报。面试、体格检查工作将安排在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士官”栏填报定向培养士官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专科志愿。定向培养士官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批量投档前进行。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军事、公安、司法、消防救援等院校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试等安排
1.有意报考军事院校、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政治考核、心理检测、面试和体格检查。6 月 11 日至 22 日,考生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县(市、区)人武部领取《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按顺序到高中、派出所审核盖章后报送人武部。6 月 22 日前,各县(市、区)人武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异地考生为中学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报名点)对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6 月 25 日至 26 日各军分区(警备区)集中组织考生进行心理检测。6 月 27 日至 30 日,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需持心测面试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 张 1 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和本人健康码,戴口罩到东部战区总医院 秦淮医疗区(南京市杨公井 34 标 34 号),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面试和体格检查。
2.凡高考成绩、选考科目达到规定要求,有意报考公安部所属院校及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且符合相关公安院校体检标准的考生,于 6 月 26 日至 30 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和疫情防控健康筛查表等前往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 48 号),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与有关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等结果将于规定时间在江 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安体检与高考体检在身高、色觉项目上结论不一致的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以持原高考体检医院(单位)相关检查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复核,对复核合格的考生将进行补公示。
3.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于 6 月 28 日至 29 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和本人健康码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路一区14号),参加由江苏省司法厅和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4.有意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等。考生须于 6 月 26 日 9:00~11:30、14:00~17:00,前往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南京市雨花台区振兴路 88 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1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安排在 6 月 26 日至 28 日进行。
面试、体检或体能(心理)测试等具体日程安排详见下表。


文章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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