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重要通知!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取消集体团拜、联欢、聚会等活动......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1-06 浏览量: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46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各地政府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等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持战时状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便利的传统服务方式,做好隔离场所等规范管理,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要指导企事业等单位落实应检尽检人员出行前 7天进行核酸检测要求,落实重点人群在春节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任务。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各地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保障工作。为春节期间加班的职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和调休。
各地政府组织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准备,指导医疗机构做好“两节”期间医疗服务,做好院感防控。发现疫情后立即按照相关预案方案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统筹指挥调度,做到“疫情风险早识别、指挥体系快启动、核酸检测广覆盖、流调溯源不遗漏、社区管理控传播、风险划定防输出”,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疫情。
二、压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防控责任
落实社会、企业、事业单位“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守住疫情防控网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三、加强人员出行管理
“两节”期间各单位要对工作人员省外出行严格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省内就地过节;要求省外出行的工作人员须向单位报告并经同意。
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引导群众“两节”期间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省内就地过节,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优化交通管控措施,为自驾车群体返乡返岗提供便利。
四、严格室内聚集性活动管控
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
从严审批大型文体商业活动,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要求,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室内体育赛事、演唱会、线下展销促销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在慎重评估基础上从严审批,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引导电商企业为群众采购提供便利,倡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尽可能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确需召开线下会议的,应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对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单场50人以上),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会议主办方应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属地县级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备案,并严格落实会议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剧院等演出场所、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浴室、澡堂等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上述场所应在入口处设专人对进入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严格做好通风和消毒。
五、加强户外聚集性活动监管
严控各类灯会、庙会(农村集市)、室外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暂不审批马拉松等人员密集型体育赛事活动。旅游景区要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落实限流措施,全面推行网上预约,接纳游客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在景区出入口、重要景点、休息餐饮区、缆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配专人加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六、落实餐饮场所防控
餐厅、饭店要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推荐使用公筷公勺,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前,严格做好内外包装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
七、细化学校和培训机构防控
寒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高校要安排师生员工分批次有序错峰离校和返校,确保离校师生员工行程可追踪。高校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留校学生减少不必要外出,为其制定“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并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员工寒假生活,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学校应要求师生员工在寒假期间一旦有发热、干咳、腹泻等异常情况,立即就医并报告所在班级辅导员或学校联系人,并追踪其诊疗情况;要求返校师生员工在开学前14天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校的师生员工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培训机构要落实人员管控、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八、落实重点场所封闭管理
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节日期间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妥善处理群众接老人回家过节等情况。确需进出的,要严格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卡核验,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并落实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九、强化交通场站防控措施
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超员率。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实行实名购票、对号入座。“两站一场一码头”要设立巡查监督岗,由专人负责检查、提醒场站内所有人员落实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每日两次对工作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落实健康监测制度。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节日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引导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走动和聚集。做好进站(机场)、候车(机、船)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所有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在口岸根据客流变化开足海关检疫和移民边检查验通道,鼓励申请人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
十、做好来苏返苏人员管理
各设区市在“两站一场一码头”设置转运工作专班,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苏返苏人员要实行闭环转运,并严格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来苏返苏人员,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出示包括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各地要专车转运至采样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自由有序流动。其所在社区应加强健康管理。
十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针对性加强入境管控,做好入境后闭环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及后续隔离观察等工作,确保全流程闭环管理。强化境外物品管理,加大对进口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包装、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十二、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
各地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疫苗紧急接种,按照知情同意、确保安全的原则,根据既定接种计划,分批有序开展接种,尤其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高风险人群的紧急接种。引导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水痘疫苗和肺炎疫苗等提高免疫力,有效预防相关呼吸道传染病发生。
十三、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级各类单位要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大家加强“两节”期间的自我防护,自觉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随身携带口罩和免洗手消毒剂等物品;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提醒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就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个人及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提倡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拜年;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不邀约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苏人员聚会聚餐,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家庭聚会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
十四、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各地宣传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传播平台,强化健康教育,普及科学防疫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做好自我防护。文化旅游部门发布旅游安全提示,主动提醒、劝导内地居民取消出国旅游。各地电视台、广播电台“两节”期间,必须每天滚动播放(播出)“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握手、用公筷”等内容。医院、宾馆、餐厅、“两站一场一码头”、地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等途径,每天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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