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连云港2021年中考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
1.招生范围。全市分四个招生区域:市区(含赣榆、海州、连云及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东海县、灌云县和灌南县。
除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执行“按区域招生,分区域管理”政策,在各自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招生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须向市教育部门提交申请并核准,在市域范围内征求平行志愿后规范补录。
体育、艺术、小语种(国际班)、科技创新等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2.招生计划。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纳入招生计划管理。市教育局根据全市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办学实际及招生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各区域招生计划(见附件1)。自主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招生总计划的5%。
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须全部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及推荐实施办法见附件2)。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连云港高级中学和江苏省板浦高级中学指标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核定。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由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1﹞32号)精神和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要求,继续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创新人才实验班计划招生300人,其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改革方案等须向省教育厅报备。
连云港高级中学内地新疆班计划招生100人。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苏教国际北美名校班”、连云港外国语学校“中澳VCE课程班”、江苏省板浦高级中学“日语班”等招生方案、课程实施、收费项目和标准等须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普通高中的收费项目、标准等须在志愿填报前向社会公布。
残疾学生和残疾困难家庭学生就读高中段学校免收学费,残疾学生就读高中段学校可凭残疾证及高中段学校证明到县区残联申请教育专项补贴。
(二)职业类学校
1.招生范围。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市内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三星级以上职业学校在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可跨市招生。
2.招生计划。中职与专科院校“3+3”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省属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省下达。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班、市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计划由市下达(见附件1)。
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内地新疆中职班计划招生160人。
中等专业学校开设中职与专科院校“3+3”分段培养专业班、以实现中职与专科联合招生、分段培养,同一专业一体化、系统化培养,满足经济发展对应用技术型和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
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招收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班,以满足职业学校学生继续升学的需要。
(三)综合高中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试办综合高中班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8〕19号)要求,今年继续适度举办综合高中班。
综合高中班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分文化类和体艺类(见附件1)。
各县区教育部门、综合高中班办班主体学校要严格按照《连云港市关于试办综合高中班的实施意见》(连教基〔2019〕3号)精神,切实做好招生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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