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扬州市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问答
1.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是哪些?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含随迁子女)、修业的社会青年,其中地理、生物毕业会考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级及其以上方可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艺术素质测评C等级及以上考生方可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D等级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补考,补考成绩合格为C等级)。
2.今年中考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及毕业考试成绩总分是多少?
全市初中升学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合并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和体育学科中考总成绩作为考生升学的依据,升学考试成绩总分满分为7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为150分(英语含听力口语测试30分),物理、化学学科各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各为50分,体育学科为30分。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按2/3比例折算后,加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最终成绩以卷面得分×2计算)成绩,作为衡量初中生文化课毕业水平的依据,毕业考试成绩总分满分为 700分。
3.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如何开展?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分别组织实施。
继续实行市直、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招生区域(以下简称“市直广陵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网上报名、统一发布招生简章、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更改志愿、统一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统一录取 “五统一”。
4. 全市普通高中报考录取范围有何规定?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各县(市)和江都区、邗江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市、区)范围(招生区域)内招生;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和广陵红桥高中在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生;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及科技创新、信息技术、文学创作、英语口语特长生和体育、艺术专业特长生面向全市自主招生(面向各县<市、区>招生时占扬州中学面向该县<市、区>招收的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招生计划);宝应县画川高级中学国防班继续面向全市招收国防班学生50人;城区3所热点高中扬州中学、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扬大附中)、邗江中学(邗江中学今年新招收的高一年级学生在西区新城新校区就读,下同)实行部分计划跨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在2022年招生入学中实现同步招生,做到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时间一致,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生源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5.全市各普通高中为什么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旁听生”?
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将无法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招收“借读生”、“旁听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及学生和家长承担。
6.全市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政策是什么?
各招生区域要将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70%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宝应中学、高邮中学、仪征中学、江都中学、邗江中学“老七所”普通高中(以下简称“老七所”高中)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热点优质普通高中的名单分别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7.什么是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
市教育局根据各地中考情况以及确定的招生计划,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
8.会考及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在普通高中录取中有什么作用?
享受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的考生,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要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在外市参加会考的考生,会考成绩合格一律转换成C等级,可以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但是不能享受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艺术素质测评C等及以上考生方可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D等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补考,补考成绩合格为C等级)。
9.全市普通高中如何开展自主招生?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以开展优秀运动员、艺术专业特长生自主招生,具体要求见《2022年扬州市普通高级中学优秀运动员、艺术专业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扬教发〔2022〕16号)文件,具体招收的学校要查看相关高中学校招生简章。
在“老七所”高中继续开展科技创新、信息技术、文学创作、英语口语等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报考上述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该校校园网查阅招生简章。
10.如何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
第一,军人子女,按照《扬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扬政联〔2014〕3号)办理。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军人烈士子女执行。
第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市应急局市教育局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扬应急〔2019〕39号)办理。
第三,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教发〔2018〕11号)办理。
第四,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苏公通〔2018〕141号)办理。公安烈士的子女,中考录取时按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的10%加分投档;公安英模的子女,招生时加30分投档;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20分投档;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
第五,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加10分并计入中考总分。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以上五项加分中的多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经当地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第一、二、三、四项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考生达到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后加分投档。
11.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如何开展报名、录取?
面向县(市、区)招生:考生及家长登录扬州中学校园网,填报志愿。学生正常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配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相同,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
面向市直学校和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生态科技新城及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扬州中学严格依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2.综合高中班如何招生录取?
继续举办综合高中班,入学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一年级开设普通高中课程,一年级结束时由学校组织学生自主选择参加普通高考继续学习普通高中课程,或者选择到职教相关专业学习,转为职业中专学籍,参加职教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综合高中招生规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13.委托相关学校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志愿如何填报?如何录取?
今年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40名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其中,委托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20人、委托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20人,学制为五年,录取最低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升学成绩总分满分的80%。招生录取为提前批次,与普通高中志愿或职教志愿可同时兼报。6月4日组织考生线上面试,6月7—8日组织考生志愿填报,6月28日左右组织志愿录取并签订相关协议。学生在读期间的培养费、住宿费由市教育局承担,学生及家长须承诺毕业后回扬州市区域范围内各类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服务期5年。如委托培养学生未能在扬州落实相应就职幼儿园,按照招生协议由相应县(市、区)、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推荐就业。
14.实施“五统一”区域考生可以更改志愿吗?
市直广陵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网上报名、统一发布招生简章、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更改志愿、统一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统一录取“五统一”。
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2日,网上填报志愿确认截至时间是6月2日24:00。市直广陵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的考生,6月20、21、22日可以到指定志愿更改地点进行更改志愿,考生所在学校在此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中到校或开展集体活动,不得阻止学生前往更改志愿;统一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统一录取时间为6月2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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